大菩提乘(一)

Mahabodhiyana

 

 

根據上座部佛教,菩提或覺悟有三種:一、正等正覺或三藐三菩提(sammasambodhi);二、辟支菩提(paccekabodhi);三、弟子菩提或聲聞菩提(savakabodhi)。弟子菩提又可再分為三種:上首弟子菩提(aggasavakabodhi),這就有如舍利弗尊者與目犍連尊者的菩提;大弟子菩提(mahasavakabodhi),這就有如大迦葉尊者與阿難尊者的菩提;以及普通弟子菩提(pakatisavakabodhi)。在佛陀時代,包括舍利弗尊者與目犍連尊者在內,一共有八十位大弟子。現在已經不再有上首弟子與大弟子,而只有普通弟子。想要解脫的人可以隨著自己的意願,修習至證悟三種菩提的任何一種,以達到他的目標。

今晚我想跟你們談談一些為勤修大菩提乘者而解釋的諸波羅蜜,以便提昇他們累積波羅蜜的技巧。如果要詳細地討論諸波羅蜜,我們必須探討波羅蜜的以下十六個方面:

一、什麼是波羅蜜?

二、為何稱它們為波羅蜜?

三、有多少個波羅蜜?

四、它們的次序如何?

五、什麼是它們的特相、作用、現起及近因?

六、什麼是它們的條件?

七、什麼是污染它們的因素?

八、什麼是淨化它們的因素?

九、什麼是與它們對立的因素?

十、如何修習它們?

十一、如何分析它們?

十二、如何組合它們?

十三、什麼是成就它們之法?

十四、需要多長的時間成就它們?

十五、它們能夠帶來什麼利益?

十六、什麼是它們的果?

什麼是波羅蜜?

波羅蜜是與大悲心及方法善巧智相應、而又沒有受到渴愛、我慢與邪見污染的高尚素質,例如:佈施、持戒等等。

為何稱它們為波羅蜜?

偉大的諸菩薩是至上的,因為他們基於他們的佈施、持戒、禪定、智慧等素質的卓越,而成為諸有情當中最為超然者。他們擁有無比的清淨戒,定力既深且強、智慧既高且廣。他們那以禪定為基礎的智慧能夠如實地徹知諸法。他們能以智慧之光照見過去與未來。他們能夠照見這世界及其他世界。由於這些波羅蜜,(最終)他們得以體證涅槃而成佛,脫離了生死輪迴。他們教導趣向涅槃的八聖道。所以波羅蜜即是他們的性格或行為。菩薩是成就與保護這些波羅蜜的人,而波羅蜜則是屬於這些至上者的高尚素質。所以,如果你們是菩薩,你們就必須成就這些屬於至上者的高尚素質。

有多少個波羅蜜?

有一次,舍利弗尊者問佛陀道:「世尊,導向成佛之法有多少個?」

佛陀答道:「舍利弗,導向成佛之法有十個。是那十個?舍利弗,佈施(dana)是導向成佛之法。持戒(sila)、出離(nekkhamma)、智慧(pabba)、精進(viriya)、忍辱(khanti)、真實(sacca)、決意(adhitthana)、慈(metta)與捨(upekkha)是導向成佛之法。」

它們的次序如何?

在此,「次序」是指教導的次序。這次序是源自開始實踐波羅蜜的次序,而又是源自省思它們的次序。先受到省思與實踐的素質即先教[1]。一般上,每一個波羅蜜以下一個波羅蜜為根基時,它就會帶來更大的果報與利益。所以,具備戒行的佈施有更大的福報,等等。

以下是另一個解釋波羅蜜次序的方法的摘要:

最先舉出的是佈施:

一、因為它是一切有情共有的(素質),原因是即       使最普通的人也能夠修佈施;

二、因為它的福報最小;

三、因為(和其他波羅蜜比較)它最易於實踐。

 

在佈施之後即舉出持戒:

一、因為持戒淨化了施者與受者雙方;

二、為了顯示佈施能夠利益他人,而持戒則防止傷     害他人;

三、為了在顯示獲得財富之因(佈施)之後,再顯     示能在未來獲得投生到善趣之因(持戒)。

根據業報的法則,佈施能夠帶來財富,而持戒則能導致投生到善趣,即天界或人間。持戒清淨者的佈施能夠圓滿其願。

 

在持戒之後即舉出出離:

一、因為出離圓滿持戒的成就;

二、為了在教善身語行之後就即刻教善意行;

三、因為持戒清淨者能夠輕易地成就禪修、證得禪     那;

四、為了在舉出捨離身語的違犯之後,即舉出捨離     意的困擾。

 

「出離」並不只是指捨離外在的物質,而是也包括捨離內心的煩惱。佛教把煩惱分為三個層次:

一、潛伏性的煩惱(anusaya-kilesa),即潛伏在名        相續流(心流)裡的煩惱。

二、困擾性的煩惱(pariyutthana-kilesa),即浮現  在心裡的煩惱。

三、違犯性的煩惱(vitikkama-kilesa),即已導致          造作不善的身行或語行的煩惱。

 

持戒能夠制止違犯性的煩惱,令它不能呈現於身行及語行。止禪則能鎮伏困擾性的煩惱,令它不能呈現於心中,尤其是在禪那或安止定的階段。智慧或觀智則能根除潛伏性的煩惱。

 

在出離之後即舉出智慧:

一、因為智慧能夠圓滿與淨化出離;

二、為了顯示沒有禪定即不會有智慧,因為禪定是      智慧的近因,而智慧則是禪定的現起;

三、為了顯示利益他人的方法善巧智是出自傾向於      他人的福利而修的禪定。

 

在智慧之後即舉出精進:

一、因為通過激起精進才能圓滿智慧的作用;

二、為了顯示菩薩在觀照眾生為空之後,又為眾生      的福利而實行艱鉅的工作;

三、為了舉出必須在深思熟慮之後才激起精進,符      合以下的格言:「深思熟慮者所做的事能夠帶       來極殊勝的果報。」。

 

在精進之後即舉出忍辱:

一、因為精進圓滿了忍辱,就有如所說的:「精進       者通過激起精進,而克服了諸有情與諸行帶給     他的痛苦。」;

二、為了顯示精進者的毅力;因為有耐心的人不會      煩躁,反之能夠持恆於自己的工作;

三、為了顯示勤於為他人的福利奮鬥的菩薩是不會      渴求回報的,因為在他如實地照見諸法時是不     會有渴愛的;

四、為了顯示菩薩必須無瞋地忍受他人加諸其身的      痛苦,即使是他盡了全力為他人的福利奮鬥時     (他人毫無道理地加諸其身的痛苦)。

 

在忍辱之後即舉出真實:

一、因為只有具備了真實才會有持久修習忍辱的決      心;

二、在舉出無瞋地忍受他人加諸其身的痛苦之後,      再舉出自己說想協助他人之言是絕對真實不虛     的;

三、為了顯示菩薩通過忍辱而不會在遭受他人辱罵      及虐待時心有動搖,以及通過真實語而不會捨     棄跟他敵對的人。

 

在真實之後即舉出決意或決心:

一、因為決意圓滿了真實。這是因為決心不會受到      動搖的人才能圓滿地捨離妄語;

二、為了在顯示言語毫不虛假之後,再顯示不受動      搖地依言實行,因為獻身於真實的菩薩能夠毫     不猶豫地實踐自己佈施等之願。

 

在決意之後即舉出慈:

一、因為慈圓滿了欲致力於他人福利的決意;

二、為了在舉出欲致力於他人福利的決意之後,再      舉出真正應當實行之事,因為「決意累積菩提     資糧者常住於慈」;

三、因為只有決心不受動搖者才能持恆地致力於為      他人的福利奮鬥。

 

在慈之後即舉出捨:

一、因為捨淨化了慈;

二、為了顯示在提供他人的福利時,若遭受他人的              折磨也須以捨心對待他們;

三、為了顯示菩薩對祝願他幸福的人也保持平等心              的殊勝品德。

 

如是,當依上述的解釋理解諸波羅蜜的次序。

什麼是它們的相、作用、現起與近因?

整體來說,一切波羅蜜都擁有利益他人的特相、協助他人或不猶豫的作用、現起為希望他人幸福或願證得佛果、及近因是大悲心與方法善巧智。

什麼是它們的基本條件?

簡略地說,諸波羅蜜必須具備的基本條件是:

一、至上願;

二、大悲心(mahakaruna)與方法善巧智(upaya-        kosallabana);

三、四佛地(buddhabhumi);

四、十六種內心傾向(ajjhasaya);

五、對佈施等的利益及不佈施等的過患的省察智         paccavekkanabana)。

六、十五種行(carana)、五神通(abhibba)及獲 得它們之因。

 

諸波羅蜜的第一個條件是「至上願」(abhi-nihara),而此願又必須具備八個條件。此願就是:「能度者我當度之;能解脫者我當解脫之;能馴服者我當馴服之;能平息者我當平息之;能得舒適者我當令其舒適;能證悟涅槃者我當引導他至證悟涅槃;能清淨者我當清淨之;能覺悟者我當令其覺悟。」這是一切波羅蜜必須具備的條件。

而此願又必須具備以下八個條件:

一、人身;

二、男性;

三、因;

四、得見導師(即:佛陀);

五、出家;

六、德成就;

七、增上行;

八、(想要成佛的)極強之欲。

 

(一)人身(manussatta):只有得人身者所發的至上願才有效,龍、金翅鳥等所發的至上願是無效的。為什麼呢?因為其他身與必定以人身證得佛果的佛陀不相符。

諸位聽眾,如果你們有足夠強的願或善欲想要成佛,你們可能會在未來成佛。但應當記得有這麼一句格言:「若願望就是馬兒,乞丐就可以騎馬。」這句話的意思是:如果只是發個願就能夠獲得想要的東西,那麼,窮人很快就會變成富翁了。所以只憑發願是不可能證得佛果的。你們必須通過捨棄一切財富、肢體與性命去圓滿十波羅蜜。如果這麼做,你們就有可能會在未來成佛。

(二)男性(livgasampatti):對於已得人身者,只有男人所發的至上願才有效,女人、黃門、無性人及陰陽人所發的至上願是無效的。為什麼呢?因為佛陀必定是男性的。就有如佛陀所說的:「諸比丘,這是不可能的,是絕對不會發生的,即女人能夠成為正等正覺的佛陀……」(Majjhima-3-100. Avguttara-1-30. Abhidhamma-2-349

(三)因(hetu):這是指已證得所需的助緣。即使是男人,他所發的至上願必須在具足所需的助緣之下才有效,意思是他必須具足所需的基礎,否則即無效。

(此因是指)他必須有能力在聽佛陀開示一首有關四聖諦的偈的當時或剛聽完時即證得阿羅漢果。他必須擁有足夠的波羅蜜才能具備如此證悟阿羅漢果的條件。

在還沒有被佛授記為菩薩之前,他應該如何累積這些波羅蜜?《中部註疏》提到:

一、他在佛陀座下出家;

二、他清淨自己的戒;

三、他學習佛陀的教法;

四、他修止禪直至證得八定;

五、他修觀禪直至行捨智。

 

這些是所需的助緣。但(在波羅蜜圓滿之前)他並沒有致力於證悟道果,因為那會斷了他所修的菩薩道。

(四)見師(sattaradassana);遇見佛陀:這是指遇到佛陀本人。只有在一位活著的佛陀面前所發的至上願才有效。當世尊證般涅槃之後,在佛塔前、菩提樹下、佛像前、辟支佛前或佛弟子前所發的至上願是無效的。為什麼呢?因為這些對象缺少了確定該願的能力。

(五)出家(pabbajja):只有出家為佛教比丘或相信業因與業能生報的沙門(kammavadi, kiriyavadi)在佛陀面前所發的至上願才有效。在家人所發的至上願並無效。為什麼呢?因為在家身與佛陀的出家身並不相符。在最後一世時,偉大的菩薩必須在出家之後才會證悟佛果,而不會還是一個在家人時即證悟。所以在發那至上願時,只有具足了所需素質的出家人所發的願才會有效,而證悟佛果所需的特別素質只能存在於出家人。

(六)德成就(gunasampatti):即證得神通等聖潔的品德。因為只有擁有八定與五神通的出家人所發的至上願才有效。八定是四色界禪與四無色界禪。五神通是神變通(如意通)、天耳通、他心通、天眼通及宿住隨念(宿命通)。

沒有這些素質的人所發的至上願是無效的。為什麼呢?這是因為偉大的菩薩必須具備所需的助緣與五神通,以便在發至上願之後有能力獨自(無師自通地)省察(應實踐的)諸波羅蜜。

(七)增上行(adhikara):這是指完全地奉獻。只有具足了上述的素質,而且能夠完全地奉獻自己的生命給佛陀的人所發的至上願才有效。

(八)極強之欲(chandata):即想要成佛的極強之善欲。擁有上述各種素質的人必須也擁有極強之善欲想要證得佛果。只有如此他所發的至上願才有效,不然則無效。

以下的譬喻形容了那想要成佛之欲必須強到什麼程度:

如果他聽人說:「只有能夠單憑雙臂之力游過整個充滿水的宇宙而到達彼岸的人,才能夠證得佛果」,他也不會認為那是什麼難事。他會充滿想要實行該項任務之欲,而絕不會退縮。

如果他聽人說:「只有能夠單憑雙足之力走過整個充滿無火、無煙但燒得火紅的火炭的宇宙而到達彼端的人,才能夠證得佛果」,他也不會認為那是什麼難事。他會充滿想要實行該項任務之欲,而絕不會退縮。

如果他聽人說:「只有能夠單憑雙足之力走過佈滿尖銳鋒利之劍的宇宙而到達彼端的人,才能夠證得佛果」,他也不會認為那是什麼難事。他會充滿想要實行該項工作之欲,而絕不會退縮。

如果他聽人說:「只有能夠單憑雙臂之力,在一整個長滿有尖刺之藤的宇宙斬出一條道路而走到彼岸的人,才能夠證得佛果」,他也不會認為那是什麼難事。他會充滿想要實行該項工作之欲,而絕不會退縮。

如果他聽人說:「只有在地獄裡被折磨了四阿僧袛與十萬大劫之後才能夠證得佛果」,他也不會認為那是什麼難事。他會充滿想要實行該項工作之欲,而絕不會退縮。

在此,我想要問你們一個問題,那就是:如果你們認為自己有夠強的願或欲想要證得佛果,你們的欲是否達到這麼強烈的程度?請回答。

具足上述八項條件的人所發的至上願是具備這八項條件而生起的心。它的特相是決意要證得正等正覺;作用是渴望:「願我能夠證得正等正覺,以及帶給一切眾生幸福快樂」;現起是作為菩提資糧的基因;近因是大悲心,或是具足了一切必備條件。由於其目標是不可思議的佛境及整個宇宙無量眾生的福利,所以應視它為最優越、最殊勝的福業,具備了無量的潛能,是一切導向成就佛果之法的基因。在它生起的那一刻,那偉人即已步入了大菩提乘之行道(mahabodhiyana-patipatti)。他的終點已定且無法改變,所以他恰當地獲得了「菩薩」的稱號。其心已完全投入於成就正等正覺,而其圓滿一切菩提資糧的能力已具足。當所發的至上願成效時,偉大的菩薩得以單憑自己的能力引發正確地探索諸波羅蜜的「波羅蜜思擇智」(parami-pavicayabana),而此智則是他未來證得一切知智的先兆。他實踐其行道,順次地圓滿諸波羅蜜,就有如須彌陀智者(Sumedha,善慧;妙智)在發了至上願之後所做的一般。

在此,我應當向你們解釋我們的菩薩是如何才能具足上述八項條件,再發至上願及獲得授記。

在他還沒有被燃燈佛授記之前,他就已經在超過兩萬億尊佛面前發願要成佛。根據《耶輪陀羅長老尼譬喻》,未來的耶輪陀羅也在那麼多尊佛面前發願協助他修菩薩道。即使在還沒有被授記之前,我們的菩薩已經通過捨棄自己所擁有的一切外在財物、妻子、兒女、王位、肢體與生命來實踐十波羅蜜。他所佈施出去的眼睛多過天上星星的數目。如果把他捨棄的身體堆積起來,那要比須彌山還要來得高。而且他在許多尊佛座下出家、清淨自己的戒、學習佛陀的教法、修定直至證得八定及五世間神通,以及修習觀禪直至行捨智。他就是這樣精進地實踐十波羅蜜以獲得授記。

當他身為須彌陀隱士,以及遇到燃燈佛時,他具足了發至上願的八項條件,即:人身、男性、因、遇見佛陀、出家為相信業力果報的沙門、具備了八定五神通諸德成就、願為佛陀奉獻自己的生命、及擁有極強之欲想證悟佛果。如果他願意的話,他有能力在燃燈佛還沒有講完一首四行偈之前就證得阿羅漢果,連同六神通及四無礙解智。這並不是須彌陀隱士特有的能力,而是一切即將被佛授記為菩薩的人都必須擁有的能力,即能夠通過聆聽一尊佛開示一首四行偈就證得阿羅漢果,連同六神通及四無礙解智。而那些能夠證得四無礙解智的人必須具足以下五項條件:

一、 證悟(adhigama):證悟阿羅漢道果或其他道果。

二、 精通教理(pariyatti):學習佛法教典。

三、 聽聞(savana):專心恭敬地聽聞佛法。

四、 質問(paripuccha):討論經典與註釋中疑難的段落和解釋。

五、 先前的修行(pubbayoga):曾在過去佛的教化期中修行止觀,達到行捨智(savkharupekkha-bana)。

 

第一個條件必須在證得四無礙解智的那一世成就,而其他四個條件則必須在過去世即已成就。因此,在還沒有成為菩薩之前,他就必須成就了後四個條件。

在獲得授記之後,菩薩必須在沒有導師引導之下自己省察應該修習什麼波羅蜜,就有如須彌陀隱士所做的一般。為何菩薩能夠無師自通地省察諸波羅蜜?因為他在許多過去世裡已學習了佛陀的教法,也因為他已經證得了宿命通。在因緣成熟時,也就是說在他遇到一尊活著的佛及發了至上願後,「波羅蜜思擇智」就會在他心中生起,令他得以省察十波羅蜜。然後,他必須再以至少四阿僧袛及十萬大劫的時間實踐十波羅蜜,只有如此修行之後,他才能夠成佛。

從這一點我們就知道,不單只成佛難,即使要成為菩薩也很難。為什麼呢?因為要具足發至上願的八個條件,即:是人、是男人、遇到活著的佛陀等,以便能夠獲得佛陀授記也不是容易的事。

在此,為了加深你們對至上願的認識,我應當為你們解說至上願的四緣、四因與四力。

一、四緣(遠的因素)是:

(一)當發願修菩薩道的偉人親眼目睹佛陀顯現神通之後,他想:「正等正覺具有非凡的力量,佛陀在證得它之後變得如此超凡、美妙與擁有不可思議的力量。」親眼得見佛陀的力量之後,他的心已傾向於證悟正等正覺。

(二)雖然沒有親眼見到世尊的非凡力量,但是他從他人之處聽到:「世尊擁有如此如此的威神力。」聽後,他的心也已傾向於證悟正等正覺。

(三)雖然沒有親見或耳聞世尊的威神力,他學到有關佛陀的威神力之經典。學後,他的心已傾向於證悟正等正覺。

(四)雖然沒有親見或耳聞世尊之威神力,也沒有學到有關佛陀的威神力的經典,但他本身已具備非常聖潔的傾向,所以他想:「我將護持佛陀的傳承、血統、傳統與正法。」由於這對法至高的敬仰(Dhammagaru),他的心也傾向於證悟正等正覺。

二、四因(近的、直接的因素)是:

(一)這偉人具有為過去佛作出增上行(adhikara)之特別善業為親依止(upanissaya)。

(二)他自然地擁有悲憫的性格,而願意不惜犧牲自己的生命去減輕眾生之苦。

(三)他具有持恆之精進力,足以使他長期奮鬥,直到成就佛果,不會因為輪迴之苦與為眾生的福利奉獻之艱難而生退心。

(四)他樂於跟勸他人離惡行善之善知識結交為友。

在以上四因之中,擁有親依止是指他曾當著過去佛面前,在心中默念與親口發願修菩薩道,他一直傾向於證悟正等正覺及為眾生之福利而奉獻。

由於他具備這親依止,他在某些方面與那些未來將成為辟支佛或弟子的人有很明顯的差別,那即是:一、五根(indriya);二、為眾生福利的修行;三、助人之善巧及辨別善惡的智慧(thanathana-kosalla-bana)。

有關親近善知識這一點,善知識是指具備八個素質的人,即:信、戒、多聞、出離、精進、念、定與慧。

三、四力是:

(一)內力:[單憑自身之能力及對法至高的敬仰(Dhamma garava,即上述的第四緣)而極度傾向於正等正覺(三藐三菩提)。]他自力更生、具有慚心(羞於造惡),再運用此內力,菩薩發願證悟佛果,修習諸波羅蜜,直到最終證得正等正覺。

(二)外力:[憑藉外力,即上述的前三緣,他極度傾向於正等正覺。]運用此外來之力,再加以自尊與自信:「我是具有能力證得佛果之人。」菩薩發願證悟佛果,修習諸波羅蜜,直到最終證得正等正覺。

(三)親依止力(upanissayabala):(憑藉上述四因的第一項,而極度傾向於正等正覺。)他具有敏銳的根、擁有正念的自然清淨,再運用此力,菩薩發願證悟佛果,修習諸波羅蜜,直到最終證得正等正覺。

(四)精進力(payogabala,加行力):(具備了足夠證得正等正覺的正精進,他持續不斷地累積助緣與善行。)運用此身語清淨與不斷修善之力,菩薩發願證悟佛果,修習諸波羅蜜,直到最終證得正等正覺。

大悲心與方法善巧智

跟至上願相同,「大悲心」與「方法善巧智」也是波羅蜜的條件。在此,方法善巧智是把佈施及其他九種品德轉變成菩提資糧的智慧。在具備了大悲心與方法善巧智之下,那大偉人全心全意地投入為他人的幸福而努力,完全沒有顧慮到自己的快樂,也不會對極為困難的菩薩道感到害怕。而菩薩的本質是,即使別人只看到、聽到或憶及他也都能夠獲得利益與快樂,因為即使是他的身影、傳聞及對他的思念也能夠激起信心。菩薩得以通過智慧圓滿佛陀的性格;通過大悲心執行佛陀的任務。他通過智慧得以脫離苦海;而通過大悲心去解救眾生。他通過智慧對苦感到厭倦;而通過大悲心視苦為樂地致力於解救眾生。他通過智慧發願證得涅槃;而通過大悲心在生死中輪迴。通過大悲心他繼續生死輪迴;而通過智慧他不樂於其中。通過智慧他斷除一切執著,但由於其智具有大悲,所以他不會拒絕從事利益他人之事。通過大悲心他對一切眾生懷著悲憫,但由於其悲具有智慧,所以他的心不會起執著。通過智慧他不執取「我造」及「我所造」,通過大悲心他不會懈怠與憂鬱。

同樣地,通過智慧與大悲心,他成為自己與他人的保護者、賢者與英雄,不會折磨自己與他人,而促進自己與他人的福利、既無畏又是無畏施者、整個心都只是為了法與世間;他心知感恩與回報他人、明行兼備、無愚痴、無渴愛、擁有「力」與「自信地」。如此,大悲心與智慧是獲得每一種波羅蜜的成果的方法。它們不單只是波羅蜜的基礎,也是發至上願的根本條件。

如果你想要成為菩薩,你就必須細心地省思上文。平衡悲心與智慧是非常重要的,因為如果你的悲心過強,但卻沒有多少智慧,你的悲心就等於是一個瞎子的悲心。當無法看到道路的瞎子嘗試引導他人時,他將會把別人帶到充滿危險的歧途。同樣地,如果你並沒有多少的智慧,但卻硬是要渡眾生,你將無法成為菩薩,也不能救渡眾生。再者,沒有以智慧為基礎的悲心是不可能會強大的。只有當你擁有了深奧的智慧,例如行捨智,而且還能夠堅持實踐十波羅蜜的決心,我們才能說你已為自己的悲心打下很好的基礎。為什麼呢?因為通過行捨智,你對內、外、過去、現在與未來五蘊的執著已大大的減輕。你的心已不大執著或樂於生死輪迴,但你還是為了眾生的利益而選擇生死輪迴。所以,對於想要修菩薩道的人來說,培育深奧的智慧是必要的。

相反地,如果你的智慧很強,但悲心卻不足夠強得令你繼續修行菩薩道,你就會自然地選擇成為阿羅漢,而不是成佛。所以,如果你想要成為菩薩的話,平衡悲心與智慧是非常重要的。

四佛地

有如至上願、大悲心與方法善巧智,以下的四佛地也是波羅蜜的根本條件:

一、精進(ussaha):這是修習波羅蜜、捨離與善         行的精進力。

二、上智(ummavga):即是方法善巧智。

三、決意(avatthana):這是對修菩薩道不可動搖        的決心。

四、善行(hitacariya):即是培育慈悲心。

 

這四個因素名為四佛地,因為它們有利於成就正等正覺。

十六種內心氣質

內心氣質即是傾向或性格,它影響人的個性之形成。基本上有兩種,即是善與惡。有十六種善的內心氣質,即:傾向於出離、隱居、無貪、無瞋、無痴、解脫及每一個波羅蜜。

由於強烈的出離傾向,菩薩看透欲樂與在家生活的危險;由於強烈的隱居傾向,他看透群體社交生活的危險;由於強烈的無貪、無瞋與無痴傾向,他看透貪、瞋、痴的危險;由於強烈的解脫傾向,他看透各生命界的危險。若不能看到貪、瞋、痴等的危險,也無強烈的無貪、無瞋、無痴等傾向,他是不可能修得什麼波羅蜜的。因此無貪等六種傾向是波羅蜜的根本條件。

同樣地,十個對波羅蜜的傾向也是波羅蜜的根本條件。佈施傾向是在看到與它對立的(不佈施的)危險之後,而得以強化的無貪所造成的堅定不移地傾向於佈施。

由於強烈的無貪傾向,菩薩看透與其對立的自私的危險,因此努力修習佈施;由於強烈的持戒傾向,他看透無道德的危險,因此努力地修習持戒。對於其他波羅蜜也是如此。

在此必須特別注意的是,與出離對立的傾向是欲樂與在家生活;與智慧對立的是愚痴和疑;與精進對立的是懈怠;與忍辱對立的是無忍和瞋;與真實對立的是妄語;與決意對立的是猶豫不決(不夠堅定於行善);與慈對立的是瞋恨;與捨對立的是屈從世事的興衰變遷。

由於強烈的捨傾向,菩薩看透其對立法(即是屈從世事的興衰變遷)的危險,因此努力修習捨波羅蜜。如此,對佈施、持戒等十波羅蜜的傾向也是波羅蜜的根本條件。

考慮到上述的波羅蜜的根本條件,我想和你們談談一些發願修菩薩道者必須每天都培育的素質,以便累積足夠的波羅蜜,以成為獲得授記的菩薩。它們是:

一、極深的欲;

二、住於法中;

三、如理作意;

四、斷除貪、瞋、痴;

五、傾向於證悟涅槃。

 

首先,你必須擁有想要成佛的極深之欲。在開始時,你必須把此欲深藏於心中,不可向他人吐露。只有在具足了是人、男人、遇見佛陀等成就發至上願的八項條件之後,你才把它吐露出來。在當時,那善欲必須強得像我在之前已說過的,即是:如果須要赤足走過遍滿熾紅火炭的宇宙的話,你也必須願意實行。

第二,你必須常住於法。這即是指你必須在每一分、每一秒裡都實行十波羅蜜,而且必須如此實行許多年、許多世、許多大劫。你必須如此實踐直到你本身就像是十波羅蜜的代表。如果要做到這一點,你必須在生命中的每一剎那裡都運用如理作意,因為如理作意是善法的近因,而不如理作意則是不善法的近因。

在看透即使是最小的錯也有危害之後,你必須勇猛精進地斷除貪、瞋、痴。別以為小錯是微不足道的,因為即使是一項惡業也可能已足以令你乖離菩薩道。舉例而言,提婆達多在他的其中一個前世裡是我們菩薩的朋友。他們兩人都發願修菩薩道。但在過後的另一世裡,未來的提婆達多為了一個金碗而對我們的菩薩懷恨。那瞋恨心令他乖離了菩薩道,也被佛陀授記最終將會成為辟支佛。

最後,你應該令心時常傾向於解脫,即證悟最終的目標──涅槃。只有如此把心導向佛果時,你所造的善業才能算是波羅蜜,而你所付出的一切努力才會帶引你趣向唯一的目標,即佛果。

今晚我應該講到這裡為止。在下一堂講座裡,我會繼續講解大菩提乘。



[1] 提到有實踐波羅蜜的次序並不是意味著菩薩在實踐某個波羅蜜時並沒有實踐其他波羅蜜,而只是指他在一世當中會專修其中一個波羅蜜。關於這點,在《本生經》裡就可以看到許多的事例。舉例而言,當我們的菩薩身為大生王子的那一世,他專修精進波羅蜜,但他也修習持戒、出離等其他波羅蜜。例如,在年紀大時,他捨棄了皇后、子女、眾大臣及王位而出家,精進地禪修。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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